特別休假天數怎麼算?
特別休假(特休)是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給勞工的權利。只要你在同一個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,就依年資享有對應的特休天數。年資越長,天數越多。下面是法定的年資與天數對照,這個計算機就是依這張表計算:
| 年資 | 特休天數 |
|---|---|
| 滿 6 個月,未滿 1 年 | 3 天 |
| 滿 1 年,未滿 2 年 | 7 天 |
| 滿 2 年,未滿 3 年 | 10 天 |
| 滿 3 年,未滿 5 年 | 每年 14 天 |
| 滿 5 年,未滿 10 年 | 每年 15 天 |
| 滿 10 年以上 | 每滿 1 年加 1 天,加到 30 天為止 |
滿 10 年之後,每多做滿 1 年就加 1 天:滿 10 年 16 天、滿 11 年 17 天,一路加到滿 24 年的 30 天,之後就固定 30 天不再增加。要注意「滿幾年」是看你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的完整年資,中間如果離職再回任,年資通常要重新起算。
週年制與曆年制的差別
特休的「一年」怎麼算,法律上以週年制為原則,也就是從你的到職日起算,每滿一週年是一個特休年度。例如 3 月 15 日到職,特休年度就是每年 3 月 15 日到隔年 3 月 14 日。不過實務上很多公司為了方便管理,會和勞工約定改用曆年制(每年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),第一年再依比例折算。這個計算機以週年制、你的實際年資來算應有的天數;如果公司採曆年制,第一年與換算年度的天數可能因比例折算而不同,實際請以公司規定與勞資約定為準。
特休沒休完會怎樣?
特別休假的日期原則上由勞工自己排定。如果因為年度結束或契約終止還有沒休完的天數,雇主要發給工資(也就是俗稱的特休換錢)。如果是勞資雙方協商把當年度沒休完的特休遞延到隔年,遞延後到期或離職仍未休的,雇主一樣要折發工資。這是保障勞工的重要規定,別讓特休平白消失。
範例詳解
年資滿 6 個月、未滿 1 年,依第 38 條可享有 3 天特休。這是特休的起點,未滿 6 個月則還沒有特休。
落在「滿 3 年、未滿 5 年」的級距,每年 14 天。要到滿 5 年才會跳到 15 天。
滿 10 年是 16 天,之後每滿 1 年加 1 天,滿 12 年就是 16 + 2 = 18 天。滿 24 年會達到上限 30 天。
常見問題
做多久才有特休?
在同一雇主連續工作滿 6 個月就有 3 天特休,滿 1 年 7 天,滿 2 年 10 天,之後依年資逐級增加。未滿 6 個月還沒有特休。
滿 10 年之後特休怎麼加?
滿 10 年起,每再做滿 1 年就加 1 天:滿 10 年 16 天、滿 11 年 17 天,依此類推,加到滿 24 年的 30 天為上限,之後固定 30 天。
特休沒休完可以換錢嗎?
可以。因年度結束或契約終止而未休完的特休,雇主應發給工資。遞延到隔年後仍未休的,也一樣要折發工資。
換工作年資會重新算嗎?
特休年資是以「同一雇主、同一事業單位的連續工作年資」計算。換公司通常要重新起算;如果是同一雇主內部調動或符合年資併計的情形,則另當別論。
公司用曆年制,天數不一樣怎麼辦?
法律以週年制為原則,公司可與勞工約定改用曆年制,但換算後全年總天數不得低於法定標準。第一年或轉換年度會依比例折算,實際請以公司規定與勞資約定為準。
※ 本工具依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規定的年資與天數對照計算,採週年制、以完整年資估算應有天數,僅供參考。曆年制的比例折算、年資併計與離職結算等情形,請以公司規定、勞資約定及主管機關認定為準。